我校10—12号学生公寓竣工2010年9月8日,我校10—12号学生公寓竣工,学校副校长石培新,省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领导及代表参加了查验。
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查验组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的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了现场查检。查验认为:我校10—12号学生公寓,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基本符合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工程设计合理,施工规范,各项施工技术指标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较齐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原则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我校10—12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33023.88平方米,预计投资4000万元,可入住学生5000余人。于2009年11月16日开工,2010年8月20日完工。本工程施工期间,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参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了工期紧等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工程设计的各项指标。该项目的竣工,为我校顺利投入使用提供了保证,保障了今年我校4797名新生入校住宿的要求。
石培新副校长代表学校对省工程质量监督站长期以来对我校校区建设的支持和无私帮助以及设计、施工、监理方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各相关单位汇报工程情况
现场查验